昏暗的地下室里,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死死盘踞著,潮湿的霉味混著刺鼻的尿骚气,闷在不流通的空气里,黏腻地裹著人的皮肤,吸一口都觉得胸口发堵,连呼吸都变得滯涩沉重。 老钟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早已记不清自己被关在这里多久了。 原本被粗麻绳捆住的手脚,早就没了半分知觉,只剩麻木的酸胀,漫长得看不到头的囚禁,磨去了他最后一丝求生的希望。 他今年五十好几,早已不是当年血气方刚的年纪。 若是搁在年轻时候,就算被捆住,他也定会拼尽全力找机会逃跑,断不会这般认命躺平。 可现在,他只觉得浑身酸软,眼皮重得像坠了铅,人昏昏沉沉的,连抬一下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就在意识快要沉下去的瞬间,地下室那扇锈跡斑斑的铁门突然发出“吱呀”一声刺耳的摩擦声,紧跟著,一阵轻柔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向他走来。 老钟勉强掀开沉重的眼皮,眯开一条缝,视线里先落进一双穿著白色平底运动鞋的小脚,正一步步走到他面前。 这双脚,他太熟悉了。 过去那些朝夕相伴的日子,他曾日日夜夜握在掌心把玩,连脚趾的弧度都记得清清楚楚。 “老钟。” 一只温热的手掌轻轻搭在他的肩上,微微用力把他从地上翻转过来。 被反捆在背后的双手扯著筋骨,压得他腰腹一阵刺痛,只是那痛感早已被麻木盖过,竟也分不清到底是疼还是麻了。 “老钟,你感觉怎么样?还好吧?” 说话的人,是唐小兰,他包养了多年的情妇。 三十出头的年纪,长相算不上惊艷,却胜在皮肤白皙,眉眼间总带著一股楚楚可怜的柔弱气,让人见了就忍不住心生保护欲。 也正是这份模样,让老钟对她掏心掏肺,给她吃穿,为她买了房子,出手大方得毫无保留,只想把她护在身边。 可人心隔肚皮,谁能想到,这副柔弱皮囊下,藏著的竟是这般心肠。 关键是,她始终觉得自己没错,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老钟好,这才是最可怕的。 “我当初就不该认识你。”老钟望著她,长嘆一声。 唐小兰闻言並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一抹婉约的浅笑。 这一周来,每次她来送饭,老钟都会说这句话,她早就听习惯了。 她动作轻柔地扶起老钟,让他的后背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又从旁边拿了一个薄垫,垫在他腰后,生怕硌得他不舒服。 “你再忍忍。”她蹲在老钟面前,眼神认真,“等拿到钱,我们就放你走。” 说著,她打开带来的白色保温桶,盖子刚掀开,一股浓郁的香味直钻鼻腔,是他最爱吃的糖醋里脊。 “我做了你爱吃的,多吃点。” 唐小兰拿起乾净的筷子,夹起一块裹著酸甜酱汁的里脊,递到老钟嘴边,动作温柔得不像话。 老钟看著她,心里五味杂陈,说不清是恨,是怨,还是觉得可笑。 这女人,到底是天真,还是蠢? “帮我把后面的绳子解开,我自己吃。” 他偏了偏头,声音里带著一丝疲惫。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