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之为“强制性力量”,他本人是花了超过10年时间,付出了重大代价,才学会如何摆脱这种“强制性力量”。可见对于任何管理者来说,养成一个企业家的正确心态,都是知易行难的。但是这个基本的心态转变问题,对于创新者来说,却又是不能不重视,不能不解决的。 。 想看书来 序言(4) 使组织成为“企业家” 历史上有很多杰出的企业家,一手创办了生机勃勃的企业王国,他们成功了。但是在第一代创业者离开之后,企业却走向平淡无奇,甚至衰败。反观像宝洁、3M这样的公司,尽管历史悠久,却一直推陈出新,引领着行业发展的方向。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们并不依赖一两个单打独斗的个人企业家,而是经年累月,在组织内部建立起一套创新管理机制,德鲁克称之为“创业型管理”,他又把宝洁、3M这类公司称为“创业型企业”或者“企业家企业”。本书的第二部分集中阐述了“企业家管理”独特的政策、措施、组织结构、人事安排和财务预算。德鲁克在这篇中所讲的“管理”,在流行的管理教科书或商学院的MBA课程中是见不到的。市面上一些畅销的管理书籍,包括某些“大师”的著作偶有涉及对创新或创业活动的管理,至多也是东一点西一片,不像20年前德鲁克这本书阐述得那么精辟和系统。作为一位高层管理者,尤其是第一代白手起家的成功企业家,如果我们能认识这套“企业家管理”工具的价值,肯运用它们去把自己的组织打造成一个“企业家”,那么即使有一天我们不在了,组织仍然可以自动持续创新,成为时下所推崇的“永续经营”的企业。 创新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创新固然可以令一个企业成功并赢得财富,但是它的意义不仅限于此。在本书的“引言”中,德鲁克剖析了创新及企业家是如何有效地创造了就业机会,也创造了GDP,从而打破了前苏联著名经济学家康德拉杰耶夫的“经济发展过程必然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的论断。在德鲁克看来,是成千上万企业家的创新活动避免了经济大衰退,而不是美国联邦储备局或者任何一国的政府。所以,创新是唯一能造就一个持续和健康发展的经济(使经济不在发展过程中“休克”)的工具。 ⅩⅠ在本书的“结论”中,德鲁克把创新引申到他一生最关注的主题——社会的健康发展上。凡深入阅读过德鲁克著作的人都知道,他一贯把推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进步,同时又避免使用破坏性手段的希望,寄托在千千万万个有效运转的组织和它们的领导人身上,这些组织其实也包括了政府机构。 在“结论”中,他具体地提出了政府机构如何扮演“企业家”的角色,以及进行哪些方面的政策创新的建议。他的建议无疑切中要害。但是这最后一章最重大的意义,并不是这些具体的建议,而是他关于“创新才是令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的论断。走笔至此,我不得不引述他以下的精彩论述,虽然是重复:“因为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不是对原有的一切‘斩草除根’,而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这次推出一个新产品,下次实施一项新政策,再下一次就是改善公共服务。其次,因为它们并没有事先规划,而是专注于每个机会和各种需求。再次,是因为它们是试验性的,如果它们没有产生预期的和所需的结果,就会很快消失。换言之,因为它们务实,而不教条;脚踏实地,而不好高骛远。杰斐逊希望每一代人通过革命实现的目标,其实均可以通过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实现。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是有目的、有方向和有控制地实现目标,根本不会引起流血事件、内战、集中营或经济危机。”社会变革方面的创新“不会随暴风雨来临,它们总是在‘徐徐微风’之中悄然而至”。请注意,德鲁克在这里是把通过强权、战争、暴力、群众运动和“革命”(20世纪最时髦的词)这类试图一次性简单化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作为创新的对立面明确地予以否定的。 序言(5) 关于“自主创新” 中国在过去二十几年的改革开放中,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随着全球化和加入WTO,中国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有鉴于此,政府提出“自主创新”的口号,希望中国的企业不再停留在引进和模仿国外的先进产品和技术上,中国的企业要以自己独创的科技产品,成为世界范围内某些行业和领域中的领导者和标准制定者。其用心是良好的,但这种提法却值得商榷。 首先,创新从其本质而言都是自主的。创新者或者说企业家都是一些独立自主、不等待高层指令的人,他们因为接触具体事件,随机而发才能捕捉到创新的机会,按照指令和“规划”去创新而能取得成果者稀少,即使取得所谓的“成果”,所投入的资源也将是惊人的浪费。在书中德鲁克批评了法国、德国和英国向“高科技创业”倾斜的国策,说这是对创新(包括科技创新)的一种误解(我猜这也是为什么相对于美国,欧洲反而没有出现创业型经济的原因)。他举了法国投入巨资研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