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进了市区商场时,那道青色流光去而复返,如同鬼魅般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巨石旁。 清风慕月手里提着七八个硕大的购物袋,各个品牌都有,从快时尚到轻奢品牌,琳琅满目。他将袋子往地上一放,语气平淡:“买来了。” 五人再次被这效率震惊了一下。百里涂明最先反应过来,欢呼一声扑向袋子:“慕月哥牛逼!让我看看都买了啥!” 众人七手八脚地开始分衣服。清风慕月虽然平时看起来对什么都漫不经心,但眼光却意外地不错,买的衣服尺码合适,风格也大致符合每个人的气质(或许除了百里涂明那骚包的审美)。 很快,六人在巨石后完成了“形象重塑”: 曹渊:换上了一件灰白色的纯棉卫衣,外面套着一件剪裁利落的深灰色正肩夹克,下身是一条水洗蓝的宽松直筒牛仔裤,脚踩一双黑色运动鞋。他还特意从一堆配饰里翻出一条深色的檀木佛珠,戴在了左手腕上,稍稍压制了一些彪悍之气,增添了几分沉稳。整个人从猛男变成了一个硬朗帅气的潮流青年。 沈青竹(拽哥):内里是一件简单的黑色纯棉短袖,外面套了件做旧风格的蓝色牛仔外套,没有扣扣子,露出里面的黑t。下身是一条黑色束脚工装裤,搭配一双厚底的黑色马丁靴,显得腿长不羁。他还从购物袋里翻出两个造型狰狞的黑龙戒指,分别戴在右手食指和拇指上,左手腕则戴上了一串色泽温润的金丝檀木手串,混搭的风格在他身上却意外和谐,痞帅十足。 百里涂明:内穿一件黑色中领羊毛打底衫,外罩一件极其扎眼的亮黄色与黑色拼接的棒球服外套。下身……他竟然选择了一条酒红色的工装风短裤!搭配一双同样是酒红色的高帮过膝长靴,将他胖胖的身材勾勒出一种奇特的“潮胖”感。这还没完,他又神秘兮兮地从自己的【自在空间】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条小指粗的金链子挂在脖子上,手腕上则戴上了一只金光闪闪的劳力士潜航者型手表。整个人仿佛在宣告:我,百里涂明,就是沙滩(以及任何地方)最靓的仔!土豪之气溢于言表。 林七夜:作为队长,他的穿搭相对低调但更有质感。内里是一件暖色调的土黄色中领羊绒毛衣,外面是一件及膝的黑色羊毛混纺风衣,版型挺括。下身穿了一条黑色的宽腿灯芯绒长裤,保暖且舒适,脚上是一双黑色皮质加绒短靴。他还背上了一个黑色的皮质单肩挎包,用来存放可能用到的物品。整体造型简约、沉稳,带着一丝书卷气,却又透露出不容小觑的力量感,非常适合他队长的身份。 安卿鱼:他选择了一件黑色的连帽卫衣作为内搭,外面却出人意料地套了一件蓬松柔软的白色短款羽绒服,形成鲜明的黑白对比。下身是一条修身的黑色加绒运动裤,脚上是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系带皮鞋。他推了推鼻梁上那副标志性的无框眼镜,镜片后的目光冷静而专注,看起来像是个清秀又有点宅的研究生,但那身囚服带来的违和感已然消失。 清风慕月:他没有穿新买的衣服,而是从自己的随身空间里重新取出一套。内里是一件质地柔软的白色圆领卫衣,外面是一件功能性的黑色冲锋衣,但他没有拉上拉链,就那么随意地敞开着,露出里面的白衣和清晰的锁骨线条。下身是一条黑色工装裤,侧边有白色的织带装饰,脚上依然是他穿惯了的那双黑色马丁靴,靴子上带着些许磨损的痕迹,更添不羁。他将湿漉漉的长发用一根黑色皮筋重新扎成了利落的高马尾,额前几缕碎发随意散落。脖子上挂着一副白色的无线耳机,头发上别着那枚精致的银白色头饰。整个人清爽利落,俊美中带着生人勿近的冷冽,仿佛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与刚才披头散发的落拓形象判若两人。 当这改造完毕的六人再次从巨石后走出时,整个沙滩的目光又一次被吸引了。 如果说刚才的目光是惊讶、好奇和看热闹,那么现在的目光,则充满了惊艳、欣赏和难以置信。 换之前:疑似通缉犯、精神病院逃犯、海滩变态集合。 换之后:顶级男团空降海滩,气质各异,风格鲜明,颜值与衣品双双在线。 巨大的反差让周围瞬间安静了几秒,随即响起了更多的窃窃私语和手机拍照声。尤其是清风慕月、林七夜和曹渊,几乎成了视线收割机。 “我去……这几个人是明星吗?怎么没见过?” “好帅啊!那个扎马尾的酷哥!还有那个穿风衣的!那个有腹肌的也好看!”,! “那个胖胖的穿得好潮啊!金链子劳力士,是真货吗?” “他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刚才海里那几个……是他们吗?” 面对这些目光,六人这次坦然了许多。林七夜低声道:“别停留,尽快离开这里。” 众人点头,无视了周围的骚动,保持着一定的队形,迅速而有序地离开了沙滩区域,将身后的惊叹和猜测抛在脑后。 离开喧嚣的海滩,六人在林七夜的带领下,根据之前叶梵提供的模糊信息和手机上的简易地图,一路询问,终于找到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