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一眼,立马嚎啕大哭,非常狼狈,连滚带爬地往警察局里逃。 “救命啊,警察叔叔救命啊。” “呜呜呜呜呜,多人聚众淫乱,打架砍人啦。” “警察叔叔救命啊,对未成年,对学生下手啦。” 看着两个戏精冲进去后,黑雾认命地操控起众人开始互相斗殴,捅人。 不愧是警察叔叔,刚听到一点动静,立马迅速出警,将公交车瞬间围住。 听着这些罪名,再瞧着这么多的人数,出警的警察叔叔们瞬间正义感爆棚,干劲十足。 得逞的二人互看一眼后,哭得更加真实惊恐了。 这个世界之前那混乱的运行规则留下唯一的好处。 就是这些人非常明目张胆,留下的证据非常充足。 让调查的难度和速度都得到大大的便利。 两天不到,这一车的组织者,参与者,以及之前的受害者,全被摸瓜顺腾揪出来。 时间之久,人数之多,组织得次数更是让人震惊,足以吃上牢饭。 再加上不止原主这么一个未成年受害者,好多年的牢饭钉得死死的。 直到所有参与的人都进去,受害者都得到公道后。 这个世界终于完全独立运转起来,所有和程佑相关的人员终于获得了自由。 而身为破文里的男主也终于不再是先天小0圣体,被操纵的命运终于独立。 从此,男也好,女也好。 接受也好,拒绝也罢。 所有的选择权终将掌握在自己手中。 而早就脱离王浩身体的老幺并没有离去。 而是飘在半空中直勾勾地盯着天空,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彻底解决的机会。 轰隆隆 天空开始电闪雷鸣。 老幺看准时机,模糊的魂体当即附上紫色的闪电。 闪电在天空一闪而逝,老幺的魂体也随之一动。 转眼间,老幺出现在一间客厅样式的房间。 沙发上,地上到处散落着衣服袜子,以及门口堆积着外卖盒子。 客厅往里相连的另一间房间大开着门,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发狂骂声。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这不是我的文,不是我的主角。” “我才是这本小说的掌控者,只有我才有资格决定他的命运。 他是我笔下诞生的,他就应该听我的。” “他应该要像一块抹布一样任人采摘,只有这样的主角才是符合读者的胃口。” 老幺顺着声音,飘进房间。 一个长发男人坐在电脑前正发狠似的戳着键盘,脸色在电脑光线的照射下忽明忽暗。 老幺飘近电脑屏幕一看。 果然,这主角名叫程佑,开局便是遇到混混,然后被迫开启堕落的一生。 瞧着这些色欲的描写,老幺此刻无法将程佑那张真诚乖巧的脸代入到这场任人玩弄践踏的场景当中。 随着越来下流低俗的描写,老幺再也没了耐心。 反手一下将此人敲晕。 随后便根据屏幕上的文字为这人营造出一个无法分辨真假的梦境。 “只有将相同的遭遇经历一遍,才会有感同身受。 毕竟谁又能确认自己的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呢?” “谁又能分辨出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