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他没有,也做不到,但抱大腿这样的成功捷径,要放过了简直就是傻! 那还不是一般粗的大腿,那是活在当代的贝多芬! 现在二人是同一套公寓的上下楼邻居,共用一个公寓大门,四舍五入等于同居室友,近水楼台先得月,陈锋认为自己的机会很大。 现在钟蕾二十一岁,还是个刚大学退学的无业游民,四年后才能厚积薄发。 相识于微末时,交情才够真挚。 不说成为男女朋友,只要刻意的套个近乎,再嘘寒问暖一下,变成个交心的朋友,将来总能有用得到她的时候。 他没奢望能跟着青史留名,只求将来钟蕾起飞之后得闲了能拉自己一把便足矣。 打定主意,陈锋开始琢磨怎么和钟蕾套交情。 他在脑海中构想了很多种搭话的方式。 但没多久,他就有点抓狂。 因为相对特殊的家庭背景,他从小到大都挺孤僻,不太擅长社交,正儿八经的朋友都没几个。 让他主动的去接近一个异性,哪怕目的不是为了泡妞,也有点强人所难,很不适应。 陈锋心头发苦,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时候再随机应变了。 公司散会,陈锋在外面吃了个便饭,然后回家。 到家时已经大约七点半,打开房门,正看到钟蕾下楼,又撞了个照面。 她看起来依然有点迷糊,想必是睡了一整个白天。 她脸上稍微化了淡妆,也不知道是打算出去做什么。 早上聊得有点僵,陈锋略显尴尬的一笑,说道:“晚上好。” 突然被他打招呼,钟蕾似乎有些不适应,转头看他一眼。 “哦。晚上好。” 钟蕾嘴里憋了大约快十秒钟,才憋出句话来。 语调平淡,毫无感情波动,像机器人。 陈锋对此还算满意,起码双方很难得的达成了第一次正经的聊天。 如果是个老练的社交选手,这时候大约会知道见好就收,下次再继续搭讪。 但陈锋没想那么多,张口就问:“对了大晚上的你是要去哪呢?” 钟蕾先是一愣,然后突然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表情骤然转冷,硬邦邦的说道:“管你屁事。” 她又狠狠翻个白眼,甚至还撇撇嘴,自顾自的走了。 聊得比早上还僵。 陈锋愣在原地。 他都不知道自己哪点做错了。 虽然互相都是陌生人,可好歹也算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至于这样吗? “神经病吧。吃错药了!” 好几分钟过去,陈锋才缓过这口气来。 回到自己房间,他依然气得不行。 却说另一边,钟蕾出门之后打了个车,去往一家位于汉州市中区的高档酒吧。 因为退学的缘故,她和家里闹僵了。 这便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她得学会独自求生,所以她找了份工作,在酒吧当驻场歌手。 她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份工作。 作为学院派的音乐艺术生,她很心高气傲,认为酒吧歌手这种工作很low,将其视为耻辱,但生活总要继续,哪怕心头反感,但她捏着鼻子也得认了。 所以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