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在他的手背上。 他看著自己的手,愣了很久。 宋诚心中只有一个疑问。 “这是我的手吗?” 指甲被划得不成样子,缝里还嵌著洗不掉的泥,虎口有几道结痂的伤疤,指节上有七八处新长出来的茧。 整双手比记忆中黑了两三个色號,手腕处还有几道被树枝划伤的红痕。 他抓起镜子,摸了摸。 扎手。 胡茬长了厚厚一层,上一次刮还是来北美前。 宋诚又摸了摸头髮,头髮里夹著干掉的草屑与树叶,髮丝粘成一綹一綹的。 他不是没洗过头,七天里洗了三次,但效果都不咋样。 “我靠……” 看著镜中的样子,宋诚只感觉自己像个野人。 他掀开帐篷,爬出去,站在烈日下。 阳光打在他身上,把他从头到脚照得清清楚楚。 衝锋衣皱得像咸菜,袖口磨破了,裤腿子上全是泥点子与磨痕,膝盖的地方有两块洗不掉的暗红色,不知道是血还是什么,脚上的鞋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顏色,鞋底磨薄了一圈。 他闻了闻自己,是一种血腥味,泥味,以及各种奇怪气味混杂的野人味。 他就那么站著,低头看著自己,愣了很久。 然后他忽然笑了。 笑得有点傻,但很真心。 “七天,”他自 言自语,“七天就把自己搞成这样。” 他回头看了一眼帐篷。 没有一点点的改变,还是跟去北美时一样。 这让他想起一部电影,诺兰的《星际穿越》 只不过那个更悲情一些,男主回来的时候家人都白了头,当时在班上放的时候,他还记得旁边的哥们哭了来著? 不过现在可没人为他哭,这里才过去一天不到。 宋诚现在是悲喜交织,只能赶紧开始干活。 —— 他將背包卸下来,一样一样的往外掏著他的工具与收穫。 工兵铲,淘金盘,分类筛。 还有那几个装金砂的瓶子,沉甸甸的,他握在手里掂了掂,小心翼翼的放在帐篷深处。 那里大概有67克黄金,其中的62克是北美一周以来的收穫。 至於最后的重磅头戏——那块狗头金。 宋诚將它拿了出来,奇形怪状的,杂质比较多,但重量还可以。 大约16kg,成色大概在80,也就是大约近千克的黄金。 按照成色標准来说,在这个体积下,这至少是个中上游水平。 如果不是成色(黄金重量的80),而是含金量(总重量达到80),那就是极品中的极品了。 当然,这其中並不包括熔炼、提纯等等工序。 但那简直无足轻重,毕竟狗头金就是別人一生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