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张使想要如何比呢?” 使节道:“诗、词、赋、书,各比一场。” 见他胸有成竹,陆正年一点都不慌,诸国之中,论文风之盛,除了东卫国之外,便是以大风为最。 “好,”陆正年当即应答。 “上笔墨纸砚。” 没一会,所有东西都齐备了。 此时,使节这才报出了自己的名字:“在下张公朗,忝为武宁兵部侍郎,请赐教。” 此人身份一出,顿时引起了一片哗然,一名兵部侍郎为使节,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张公朗显然是有备而来,抬手之间,笔走龙蛇,毫不停歇,一炷香之后,一篇中秋赋便跃然纸上。 陆正年身旁的一名宦官上前,一字一句将这篇文赋念了出来。 “好文采,”陆正年不吝赞赏:“难怪张侍郎如此年轻就坐上了兵部侍郎的一职,果然名副其实。” “谢皇帝陛下夸奖,诸位请。” 半响无人应答。 倒也不是在座的都是饭桶,能在文风盛行的大风国脱颖而出,其文采自然是不缺的,但要在短短时间就写出如此水平的文章,却也有些难为人了。 能做到的,只有才思敏捷的怪才才行。 怪才,方孟身边就有一个。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心思,他一把将金阳拉了起来。 金阳还在打瞌睡呢,瞬间就醒了。 他一脸懵逼的看着方孟:“阿孟,你做什么?” 只是,台下只有两人站起身来,其一是张公朗,他是第二个,非常显眼。 陆正年的眼神不错,他笑道:“金爱卿,令郎果然不愧是神童,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有了腹稿,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金景就在旁边,哪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明显是方家小子坑自己儿子,但皇上发话,他不顺着说,岂不是落了皇上面子,若是追究起来,金阳说不定还会落个欺君之罪。 对着方若臻瞪了一眼,金景站了起来:“犬子虽有急智,但毕竟年少,若是其文章有何不对之处,还望皇上和诸位同僚不要怪责。” 陆正年微微一笑:“金爱卿多虑了,只是一场比试罢了,能提笔已经是旁人没有的勇气,朕如何会怪罪令郎,金阳,赶紧上前吧。” 金阳踢了一脚偷笑的方孟,然后不情不愿的走到书桌旁。 只见他酝酿了半炷香的时间,在所有人期盼的眼神中下笔。 张公朗站在距离金阳两丈处的位置,这个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但因金阳遮住了半个身子,即便是想看一眼,也无法做到。 顷刻之后,金阳收笔。 “好了。” 金阳对皇帝行了一礼之后,便施施然回到位置上,不解恨的他,又给了方孟一脚,这一脚差点将方孟踢翻。 因为理亏,即便金阳将装有红烧肉的罐子拿走,方孟也没有还手。 那边,宦官拿起金阳的文章开始声情并茂的朗读。 金阳不愧有神童之名,所写文章不仅文字简练,其内容详略分明,条理清晰,引得所有人专心聆听。 金景和金夫人尤为仔细。 这可是自己儿子的作品,不能漏掉一个字。 待宦官朗读完毕,所有人毫不吝啬掌声,纷纷称赞。 金景夫妻得意洋洋,恨不得告诉全世界,写此文章的是自己的儿子。 陆正年大笑不已:“好,金阳,朕赐你二百两黄金,预祝你日后金榜题名。” 金阳满嘴塞着肉,正与李若格抢夺,他可不是后者,没心没肺的,闻言也只能站起身来拜谢:“多谢陛下皇恩。” 这饿死鬼投胎的样子,看的金景青筋直跳,方才的自豪又被熊熊怒意取代,若不是碍于这个场面,他多少也要给自 己儿子两比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