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刘备单骑巡城。 大喊:“我是小白脸!” 一路云淡风轻,坐骑不快不慢,两侧百姓的讥笑声,充耳不闻,看的秦诩心惊肉跳的。 “这梁子是结死喽!” 纵观三国枭雄,若论狠辣,秦诩觉得,刘备足以名列前茅。 抛家弃子,摔阿斗收人心,道出千古名言:“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那个不是他干的。 刘备今天在卢奴城名声大噪。 秦诩没在理会这厮,被孙瑾,郭典拉回郡守府喝酒。 酒刚摆上。 “报!” 一声大喝,惊的四人连忙坐起。 一名哨骑飞马而来,惊慌失措的跑进郡守府。 “禀主公,乌恒先锋,已入中山郡,兵锋直指北平。” 秦诩问道:“大概有多少人?” 哨骑答:“约莫五千之众,打的塌顿旗号。” 秦诩心中一凛。 乌恒踏顿,丘力居侄子,后来接替丘力居首领汗位。 后来总摄乌恒,并将乌恒发展壮大。 秦诩目光看向舆图,落在北平县。 此地也是一个大县,位于中山郡和涿郡交界处。 踏顿已至,丘力居主力和张举想来就在后方。 “传令哨骑,密切注意踏顿部动向,下去吧!” “诺!” 哨骑领命离开,秦诩看向孙瑾,郭典,张则三人。 “三位兄长,乌恒已至中山,中山郡拜托就三位了。” 孙瑾,郭典二人嘴角一抽。 “好说,好说!” 张则毫不在意的摆摆手:“贤弟放心,乌恒既然敢来,我等必然力战。” “传令……” 秦诩连忙出声打断:“兄长且慢!” “你们来看,踏顿兵锋直指北平,北平城临顺水而建,乌恒骑兵不擅攻城,此时驰援北平,意义不大。” “踏顿是先锋,想必是为接应张纯而来,必定一路疾行,南下过满城,蒲阴,望都,直插卢奴。” “实不相瞒,小弟之前已在恒水河畔布下陷阱,我们何不以逸待劳,在恒水河畔设伏,吃掉这股骑兵。” 张则笑道:“秦贤弟好计策,如此,我们便去恒水河畔看看秦郡守陷进,如何?” “张兄请。” 对郭典,孙瑾二人来说,只要能减少损失,怎么都行。 四人骑马出城,秦诩带路,一路来到恒水。 “小弟已派人,沿河探过,北部有一桥,已被大水冲垮,南部距离卢奴最近的渡河之地,就是这里了。” “水深不到四尺,水流平缓,河底我已命人埋入陷阱,这河边上也是,张纯的一千骑兵,就是这里被吃掉的。” 三人下马仔细一探查。 接倒吸一口凉气,看向秦诩的眼神变了。 河中那巴掌大的铁蒺藜,清晰可见,他们虽然没有见过此物。 但铁蒺藜造型独特,那尖尖大铁刺,一看就是用来扎马蹄子的。 这东西又阴又毒。 如果不是秦诩说明,他们率军一头扎进河里,那后果,想想都让人脊背发寒。 张则此人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关键道:“此处河水清澈,还需让人在上游将水搅浑浊才行。” 秦诩一咧嘴:“兄长所言甚是,多谢提点。” 张则微微一笑,深深的看了秦诩一眼,没 在说话。 四人在河边转悠了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