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乡亲,她所嫁的丈夫并不是他们眼中那个好高骛远的人。 或许,他先前沉迷于绘画,只是故意制造的迷雾,他的真正才华,就算与那些被誉为天降星辰的举人相比,也毫不逊色。 走进厨房,林子衿看见锅中的肉和米饭,自言自语道: “要是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和肉,那该有多好?” 看着那一粒粒洁白的米饭和肉块,她心中感慨万分。 从记事起,她就没尝过白米饭,一直都是喝白米汤度日。 以前大哥还在时,偶尔会猎到野味,但为了贴补家用,都会拿去卖掉。 她这辈子唯一一次品尝肉食,是在大哥参军前,全家团聚,买了一只鸡,她分得一小块。 肉的味道,她甚至都已经记不清了。 此刻,林子衿咽了口口水,那诱人的饭香不止一次地催促她立刻进食。 然而,无论多么嘴馋,她还是毫不犹豫地盖上了锅盖。 晚餐要等丈夫回来一起吃才行! 不久后,屋里又响起了咔嗒咔嗒的织布声。 翻过几段山路,李金羽终于抵达小镇,走进镇元书肆,他拿出一叠厚厚的稿纸递给林掌柜。 “掌柜,你数一下这十份《三字经》,我可是费了不少劲。” 林掌柜眼中流露出惊讶,这小子说傍晚来,结果现在离天黑还有两三个小时。 果然,他猜对了,这小子肯定有存稿! 林掌柜立刻接过稿纸,仔细清点,眼中的惊讶越来越深。 手中的稿纸,不多不少,正好是十份《三字经》! 而且字迹清晰可辨,一笔一划,看起来也不是仓促之作。 林掌柜越看越震惊,看来这小子突然转变了,不再觊觎绘画,终于开始踏实地赚钱了。 结婚竟然能让一个人有如此大的改变。 只是他有些疑惑,婚后改变的不只是性格,连写字的笔迹也有些许变化。 比起以前,字体更显清秀工整。 林掌柜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儿子,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看来是时候给他找个好妻子了。 “李先生最近变化真大啊,竟然早早地储备了稿子,提前准备好了这十份《三字经》。” “可惜的是,在你来之前,剩下的十份《三字经》抄写稿已经被别人领走了。” “如果你家还有存稿,明天可以拿来,价格不变,反正我都要卖的。” 林掌柜笑容满面,原本以为明天无法交差,没想到李金羽给了他惊喜,真的补全了十份《三字经》。 如果李金羽家里还有存稿,他也愿意多收一些。 “四百五十文,已备妥当,都在这里,你查收一下。” 林掌柜收起书稿,从柜台取了一袋铜钱递给李金羽。 “掌柜,你的信誉众所周知,这钱还需要一一清点吗?” 李金羽提了提钱袋,微微一笑,随即收起。 “家里的存稿我暂且保留,等你需要时再拿来。 总不能别人未付订金,就让你垫资吧?” “既然《三字经》不再需要抄写,那么还有其他书籍可抄吗?” 面对林掌柜对他有存稿的假设,李金羽并未解释。 即便解释,林掌柜也无法理解活字印刷的概念,可能只会觉得他在吹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