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文进一步干涉下(大总统电明确指出“毋庸再行解交江苏都督”),姚荣泽被移往南京,又经过大量的往复交涉,才确定由南京、上海组成“临时合议裁判所”审理这场媒体口中的“中华民国第一案” 这场案件,带有很强的“舆论审判”的色彩。公开来说,因为革命党死了两名烈士,舆论大抵同情于周阮,而士绅集团在背后的活动也非常剧烈,包括能否使用外国律师,是否应用西方的陪审团制度,争执后来集中于制度而非案情,司法总长伍廷芳与陈其美往复辩难,不知打了多少笔墨官司。 民国元年2月11日,为了制造声势,给法庭施加压力,南社、淮安学团等组织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召开“山阳殉义周实丹、阮梦桃两烈士追悼会”孙文、陈其美都送了挽联。孙文的挽联只表达了对“喋血于孔子庙中”“阴灵绕淮安城上”的痛悼之情,陈其美的挽联则斩钉截铁,杀气满盈: “不忍见徐淮亡,以一身殉国;誓平反锻炼狱,为二公雪冤。” 3月23日下午,姚荣泽案在上海开庭。法庭经过23日、30日、31日三次的审判,最后判定姚荣泽死刑“自3月31日起,在三个星期内执行” 判决后,法庭给姚荣泽五分钟做最后陈述。姚荣泽申辩说:杀死周实、阮式并非出自本意,而系受地方绅团的逼迫所为,请求减刑。 十二人组成的陪审团也认为,本案发生在光复未定、秩序扰乱之际,与平静之时不同“该犯虽罪有应得,实情尚有可原”便决定由陪审员集体禀请大总统“恩施轻减”这时临时大总统已经换成了袁世凯,遂由张謇转请北京,特赦了姚荣泽。 姚荣泽“死而复生”令革命党人愤怒异常。他们大呼“天理何在?国法何在?”可是革命党在江苏的势力此时已无当三月前那么浩大,姚荣泽被特赦后即匿藏在上海法租界,同案如杨建廷等八人也消失无踪。你能怎么办? 山阳血案的终结颇有中国特色。民国二年七月,丁宝铨又出面了。他提出的调停条件是:由八名案犯捐出田产六百亩、现款二万元充作两烈士遗族赡养费,并修改一所二烈士祠堂,革命党方面不再追究往事。这个提议得到了两位烈士家属的支持——他们实在也很艰难,已到了“悬釜待炊”的地步,而且此时二次革命一触即发,国民党方面也没有力量再来理会此事。于是几经交涉,加了一个条件:此八人以后不得再过问地方事务。 祠堂建起来了,供奉着周实、阮式的塑像,有二百亩祭田供维持之用。另外,还配享着一位杨楚材。他在周阮死后,为同志奔走控诉,但无法雪冤,神经失常,在案结后独自再往南京控告,反被关押。南社友人救他出来,送他回乡。船走到半夜,杨楚材落入邵伯湖身亡,是自杀,还是失足?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