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地、像在鉴赏一件器物的品相。那种目光让秦绶想起了什么。“就是他?”陶笛笙问蓝以宁,声音不大,但有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穿透力。蓝以宁点头:“我跟你说过的,那个身体很敏感的小东西。”陶笛笙的嘴角往上扬了扬,那个弧度比她刚才的似笑非笑大了一些,露出了一排整齐的、洁白的牙齿。她站起来,赤着脚踩在地毯上,朝秦绶走了两步。她的身高比蓝以宁矮一些,但她站在那里的时候,有一种不需要身高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压迫感。“过来。”她说。和蓝以宁第一次对秦绶说话时一模一样的两个字,但语气完全不同。秦绶没有动。不是他不想动,而是他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他的大脑发出了“迈步”的指令,但信号在传导到腿部的过程中被什么东西切断了,他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地毯上,一步都迈不出去。陶笛笙看着他没有动的样子,没有生气,她反而笑了一下。她走到秦绶面前,距离近到秦绶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不是蓝以宁那种松林般的冷香,而是一种更浓烈的、更侵略性的、像罂粟花一样既美丽又危险的气息。她的身高只到他的下巴,但她抬头看他的时候,秦绶觉得自己的个子好像突然变小了,小到可以被这个女人一只手捏碎。陶笛笙伸出手,捏住了他的下巴。她的力道不大,但那种温度从她的指尖传到秦绶的下颌骨上,让他产生了一种被灼烧的错觉。“皮肤不错,”陶笛笙放开他的下巴,她重新坐回了床边,双腿交叠,身体微微后仰,双手撑在身后,姿态慵懒而放松。“蓝以宁跟我打过招呼了,”陶笛笙说,语气轻描淡写,“她说你的身体很听话,比一般的男孩要听话得多。”秦绶站在那里,没有说话。“我最喜欢听话的。”陶笛笙的声音突然低了一些,从耳朵传进来,沿着脊椎一路向下,在整个身体里激起一阵酥麻的共鸣。“听话的东西用起来顺手,不会在我不想听的时候乱叫,不会在我没允许的时候乱动。你说,你是不是这样的东西?”秦绶知道这个问题不是在问他的意见。他知道不管他怎么回答,接下来的事情都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