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那红发的少女。不过他的同情仅此而已,不会再给得更多了。 爱丽丝对此全不知情,她已经跟随罗姆到达了铁匠铺。波兹塔城并不以铸造技术闻名,这里的铁匠铺没有什么特别像样的武器出售,罗姆从一大堆破铜烂铁之中给她挑了一柄轻巧的细剑。 爱丽丝看看手里的细剑,又看看罗姆背上背着的巨剑,多少有点不满意: “我以为你会给我买你带的这一种。” 罗姆嗤笑一声: “你这小家伙胃口还不小,要用巨剑,等你能拿得动的时候再说吧。” 爱丽丝把细剑佩在腰间,跟着罗姆前往专门提供给佣兵们住宿的旅店。 离旅店越近,跟罗姆打招呼的人就越多,这里所有的人好像都认识他。那些年长一些的似乎跟他格外熟,远远地看见他,就开始开玩笑: “嘿,罗姆!你怎么带了个小孩回来,是你的私生子吧?” “别胡说,是我收的徒弟。” 有些年轻佣兵眼馋地看着他们: “你要收学徒怎么不先问问我?我也想做不死罗姆的徒弟啊。” “现在问你也不晚。”罗姆说,“学费两枚金币,你出得起吗?” “出不起出不起,算了算了。” 爱丽丝发觉,当罗姆说出拜师的学费是两枚金币时,那些年轻佣兵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从戏谑变成了敬畏。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是因为她付出了这些佣兵都出不起的费用。爱丽丝还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更何况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钱,而是埃蒂安大人给她的。这着实让人难为情。 她低着头跟在罗姆后面进了他的房间,罗姆在这家旅店住着的是一间宽敞的套房,足够他和爱丽丝两个人住而不会显得不方便。爱丽丝虽说从没踏进过旅馆的大门,隐约也能意识到这样的房间并不是标配: “这房间一定很贵吧?” 罗姆摇摇头: “我也算是佣兵中的名人,我住过的房间,老板之后可以用两倍的价格租出去。所以他只收了我一般的费用,并不算贵。” 这样的事在爱丽丝的理解范围之外,她吃惊地张大嘴巴看着罗姆,罗姆笑着向她解释: “一个人一旦有了名声,很多时候可以少花不少钱。佣兵们都很迷信,他们希望能睡在我住过的房间,好能沾上我的好运气。” 他这样说着,脸上的笑容敛去了: “我不能否认,要在战场上活下来,确实需要一点运气。但如果说我当了二十多年佣兵没死完全是因为运气好,我认为说这种话的人是在侮辱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