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雍把嘴里叼的草茎取下来,忽然开口了。 “伯顺,你这三步反击的法子,是跟谁学的?” 高顺沉默了一瞬。 “一半是书上学来的。” “一半是自己想的,上谷也是边郡,顺自幼见惯了骑兵来去。” “每见一次,便想一次,汉军少马,若我手中只有步卒,该如何应对。” “想得多了,便有了这些念头,只是在上谷时,没有机会验证。” “所以你来辽西,是想验证这些念头?”简雍问。 高顺的目光微微一动,隨即点头。 “是。” 简雍把草茎重新叼回嘴里,不说话了,他看了刘备一眼。 刘备一直在看高顺,那种目光不是审视,更像是一种確认。 像是一个人对著一幅早已见过的画,仔细端详,看看是否与自己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刘备终於开口了,声音比方才缓了一些:“伯顺,倘若我让你来带这五百步卒,你愿不愿意?” 高顺的目光微微一动。 这是他从踏进这间议事厅以来,脸上第一次露出细微的变化,不是激动,不是欣喜,而是一种郑重的確认。 “都尉的意思是?” “我麾下都是骑兵。” 刘备说道:“你说得对,骑兵入了中原,受地形所限,优势尽失。” “我需要一支步卒,一支能用你方才所说的法子,真正扛住骑兵、限制骑兵、反击骑兵的步卒。” 他站起身,走到高顺面前。 “你来组建,五百人,如何挑选、如何训练、如何编制,都由你来定。” “要求只有一个——能做到你方才说的那三步,防守时阵型如山,陷骑时毫不犹豫。” 高顺站了起来,他看著刘备的眼睛,然后退后一步,郑重地单膝跪地。 “高顺,愿为主公效死!” 八个字,声音不高,却震得厅中烛焰微微一晃。 刘备大喜,伸手將他扶起,两人的手掌握在一处,刘备的手掌乾燥温热,高顺的手掌粗糲有力。 对视的一瞬,高顺从刘备眼中看到了一种他不太理解的东西,那不是招揽人才的欣喜,而更像是一种久別重逢。 高顺没有问,他一直遵从一个准则,不该问的不问。 “五百步卒,赐號陷阵营!” 刘备的声音稳稳噹噹:“从今日起,你便是陷阵营军侯。” 陷阵营。 这三个字落在厅中,程昱的眉峰微微一抬。 他是饱读诗书的人,自然明白“陷阵”二字的含义。 陷阵,首见於春秋,建制於战国,常与先登並列,是最勇敢的作战部队。 《商君书》中,秦国就有专门的敢死队,也叫陷阵之士,专门承担攻坚任务。 陷阵之士,有进无退,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种宣告。 高顺的嘴唇动了动,他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声音极轻,却感觉与他极適配。 “陷阵营!” 他说抬起头:“谢主公赐名!” 刘备开怀大笑:“哈哈哈,好,好,好,今晚设宴,为伯顺接风!” 简雍率先从墙角站了起来,他走到高顺面前,上下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