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筝打小周围的气味特别敏感,在客厅喝水,闻到浓郁的酒味。 她抬眸看过去,男人颀长的身影立在玄关。 “你怎么那么快回来?” 也不怪程筝说出这句话,他似乎很忙,电话永远打不通,消息不回,一旦有事喊他回来,他都是隔好几天才出现。 像今天这样,刚发完消息不久就出现,婚后还是第一次。 陆京舟掀起眼皮瞥了她一眼。 程筝手里捏着玻璃杯,腕骨纤细,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指骨修长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铂金戒指。 陆京舟把外套挂在架子上,走过来,瞥见一眼她脖子上的创可贴,周围还泛着一圈红印:“怎么,打扰到你和西门庆玩速度与激情了?” 他语气轻慢,程筝一时没反应过来,懵了一下。 一只白桃灰色的阿拉斯加悄咪咪地探出脑袋,踱着步伐朝程筝奔去,狗耳朵duang~duang~摆动。 脚却不小心滑了一下,脑袋刚好撞到陆京舟大腿上。 他停下脚步,瞧了眼脚边的小狗,眉头拧紧:“哪来的畜牲?” 程筝听着他一口一个“畜牲”,听着很刺耳,她抱起小奶狗:“我儿子。” 闻言,陆京舟嗤笑:“你还挺厉害的,达尔文该从棺材里蹦出来,拜你为师了。” 程筝把小狗抱起来,揉了揉它的狗脑袋,三个月的阿拉斯加,奶呼呼的。 一个星期前同事家的母狗生了一窝小狗,她去挑选了一只。 她早没家人了。 这是她自己选择且不会背叛她的家人。 财神爷抬起头,对上陆京舟的视线,似乎感受到他不:()不是同意离婚吗,扯证时你哭什么